2015年已过了六十天,我却还迟迟没有下笔。自从辞职后,一直在忙着生活,每天忙不同的事。少了一份压力和忧虑,多了一份清闲。还好没有涂写,却还有拍照的习惯,至少把那刹那记下来了。
回顾去年(虽然只是两个月前的事),也发生了不少事。但至少一切算是圆满结束了。只是前两周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。离职后,我答应了两位朋友带队出国,都是应学校假期才工作的,所以我觉得这样的安排不错。但是,有没有工作,还得看朋友们是否拿下合约,所以这是一份与时间约会的差事。
一月初,Ray说我以前的学校在找带队的旅游代理商,所以问我可否代他去学校出席竞标简报会议。我虽然是答应带队,但是要代他出席会议好像不太妥当,所以就推辞了。后来,Ray私下和我讨论了筹划细节、再和校方沟通后,决定退出竞标。这件事就这样告一段落。
既然Ray那里已放弃竞标,我就通知另一位朋友TJ说可以帮他。TJ很开心,因为有我在他就不愁到处找人带队。所以事情就这样说定了。怎么知道,过年前一周,TJ发来简讯说他去见了负责筹划海外社区服务的MO,MO告诉他校方不要我带队。她提出的理由是:she was once SOTA staff, if she tag along, other teachers may not feel comfortable. 我当时看了简讯,觉得非常可笑。这是什么歪理由嘛!MO还说,上个月在Ray呈交的建议书中看到我的名字,对方称我为“my associate”,就认定我是Ray的雇员。TJ尝试解释,后来也放弃了。这种小人的作为,真的不可理喻。我问心无愧,没有做错什么事,更没有亏欠任何人。只因过去我是那里的教员,(而且曾是总负责人)为由而不愿我带队?
坦白说,除了不可理喻和可笑外,不去也不见得是件坏事。我去年买了单程机票回槟城,如果不用带队,那我就可以在那里呆久一点。所以,这件事也就算了。都已经放下了,也离开了,就不要再回头了。
p/s: 这稿实在是隔着太久了,间中一直在忙其他的。接下来一定要努力把其他的写出来。